安徽省农委完成对17个市的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互查 |
2009-07-04 08:5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安徽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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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巩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6月份,省渔业局组织全省17个市的水产技术推广站长,分成六个组,分别由省渔业局、省水产总站负责同志带队,开展了为其10天的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互查。共检查了40多个市县级以下规模的水产苗种生产企业。 
重点对苗种场是否依法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是否完备;以及在苗种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检查人员深入现场察看了抽查苗种场的人繁设施和苗种培育基地;对渔药、饲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认真询问亲本来源、选育情况,仔细查看各项规章制度及渔药、饲料的采购、使用记录、苗种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发票存根等。现场填写了《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检查表明,各地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对杜绝在苗种繁育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的认知度高,各场都做到持证生产,饲料来源渠道正规、质量合格,没有发现违禁药物的使用。所查市级水产良种场“三项记录”基本具备,经营管理比较规范;特别是一些拟申报省级水产良种场的,经过多年来规范建设,在生产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的同时,注重更新良种亲本、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苗种产量大、供应范围广、售后服务好、产品质量有保障,用户满意度高,经济效益显著。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大部分水产苗种场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的,设备成旧、池塘老化、技术力量不足,缺少改造资金;有些企业受体制和地方财力所限,改制举步维艰,老职工负担太重,无力创新发展;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落后,缺乏市场开拓意识,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益不佳;个别私营生产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三项记录”不规范,存在明显的事后集中补填现象等。
省农委将根据此次互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如期整改。对符合条件的苗种场核发或换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并着手研究统一制定“三项记录”格式,进一步健全日志制度,逐步建立可追朔的苗种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参加互查的各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长表示,这种督查方式非常好、有创新。既检查了别人,发现了问题,也学到了经验、开阔了眼界。对回去后指导本地工作很有意义,希望今后多组织这样的活动,互查互学,共同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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