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2月4日,苏州市渔政监督支队召开了2015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会上,各市、区交流了2014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就2015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路进行了深入探讨。吴江区渔政监督大队徐建春副大队长讲解了《江苏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暂行办法》。最后市渔政监督支队尹维副支队长就2015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数据库要及时更新,监管全覆盖;二是“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签订要100%;三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包括塘口记录和养殖场所,记录不全及有涉嫌违法行为的坚决查处;四是根据规范要求,强化水产品抽检工作,保障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五是根据即将出台的《江苏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暂行办法》,全面开展水生动物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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