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王佳栋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书院镇水产条线工作人员对养殖户发放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告知养殖户主要禁用渔药种类和名称等重要事项,并与养殖场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同时发放《上海市农业生产档案水产养殖》日志,现场指导养殖户填写好每天的生产日志,包括每天的生产记录、渔药投入品购置及使用记录、水产品销售记录等原始生产信息。
    此项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水产科学化养殖,实现水产养殖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并有力保障书院镇水产品质量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