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2018年1-3月杭州市渔政总站组织该市渔政机构,开展了甲鱼、河虾、鲫鱼等畅销水产品养殖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保障了“两节两会”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杭州市渔政总站共计检查养殖单位89家,监督抽检水产品12批次,合格率100%;发现涉嫌违法使用兽药、养殖记录不全等违法线索3起,立案查处3起,结案1起,罚款执行到位0.05万元。专项行动期间,杭州市渔政总站先后与西湖、桐庐、余杭等地渔政机构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2018年,杭州市渔政总站将继续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总要求,在依法全面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前提下,组织杭州市渔政机构重点开展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水产品的执法检查,深化无公害养殖单位三项记录检查,加强对抗生素类药物、有休药期规定药物和处方药的监管,组织饲料中幼鱼比例执法的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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