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农业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开展2018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8〕5号)及《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部2018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的通知》(苏海渔函〔2018〕24号)的相关要求,选择启东、如东、东台、赣榆4个市(县、区)作为2018年江苏省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区域,实施贝类产品质量监测。
全年“中心”共承担230个海水贝类监测任务及100个海水贝类产品风险隐患排查样品抽样任务。监测项目为腹泻性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大肠杆菌、菌落总数、铅、镉和多氯联苯。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现已顺利完成了三批次230个海水贝类的抽样与检测分析工作。
全省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工作的开展对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滩涂贝类养殖和管理、确保贝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等具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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