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检察院督促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恢复生态环境 |
2020-09-27 14:19: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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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上午,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检察院分别在凤冈县龙潭河、蒲水河督促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孙某、胡某某、殷某某四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共放流鲫鱼、鲢鱼等鱼苗5万余尾。
今年5月22日,杨某某、孙某、胡某某、殷某某四人采用电鱼的方式,在琊川镇河兴大道河段捕捞鲫鱼、七星鱼等水产品4公斤,被凤冈县综合执法局现场查获。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四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四人电鱼的行为对该河段浮游生物、无脊椎动物造成伤害,严重破坏了渔业生态环境, 决定分别对其中4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4人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近年来,凤冈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惩罚犯罪、生态修复”双管齐下的办案理念,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维护生态环境,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今年以来,该院已组织3次非法捕捞者增殖放流,放流鱼苗9万余尾。(出处: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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