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兴安:增殖放流3万尾鱼苗 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保护 |
2020-09-27 14:21: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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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在滨江公园举行。
由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合举行“公益诉讼增殖放流、销毁禁捕渔具现场会”,这是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渔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有力体现,标志着兴安县打击非法捕捞进入了新的高度。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是对破坏生态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开展的一次生态环境修复活动,也是一场意义深刻的现场普法。由11名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出资购买三万尾鱼苗,通过增值放流的方式来弥补渔业资源的损失,现场由执法人员和群众共同放流入湘江水域。同时,现场还集中销毁地笼100多笼、电鱼设备60套、渔船4艘,对非法捕捞和销售非法渔业行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围观群众纷纷点赞,并表示支持兴安县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底线,自2018年开始,实施每年3月1日00时至6月30日24时的春季禁渔期制度,并于2020年5月9日,设立了兴安县灵渠公园、五里峡水库等禁渔区,实现常年禁渔。
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6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1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收缴电鱼机120余台,清剿地笼网500余床,长1000余米,处理涉案人员20多人,有力遏制了非法捕鱼行为。
今后,兴安县农业执法部门还将继续开展对禁渔区的巡查和执法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坚决取缔禁用捕捞设备,为放流鱼种创造良好的水域环境,进一步提高兴安县生态环境。(出处: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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