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1-04-22 11:0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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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9日至9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11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深刻反思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要求。班子成员对照问题主动担责,全面认领任务。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1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开出实效。同时,全面动员,切实把全中心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抓实抓牢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联络组、材料组、督导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联络协调、督导调度、成果汇总等工作。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问题,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站、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加强调度督导,认真督促检查。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带头整改,分管负责同志各负其责,带领责任科站深入细致开展整改。先后召开党组会7次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召开工作调度会11次,逐条逐项督促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成果运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漏洞,新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20项,严格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强化内控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牢,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用心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重形式轻效果,理论学习浅表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出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固定学习日”制度》,反馈意见后至机构改革前,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研讨2次,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力求学懂弄通做实。②每次学习按规定做好考勤记录,党组书记认真审查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材料,切实保证研讨质量。配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记录簿进行了检查,学习质量明显提高。③线下与线上学习相结合,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开展学习,2020年12月31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测试。
2、针对“学用‘两张皮’,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存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到有关县区实地调研,形成《临沂市渔业“十三五”重点工作总结报告》;“十四五”期间渔业发展重点纳入《临沂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1-2025年)》;积极参与《山东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写工作,争取我市渔业重点工作列入全省规划。②认真研究《临沂市“中国休闲垂钓之都”发展规划》;强化休闲渔业项目督导指导,完成了费县上冶水库路亚基地、沂水县峙密山居“渔歌小镇”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兰陵湖国际休闲垂钓中心、临沂市现代渔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项目规划建设;起草《关于推动全市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提出下一步休闲渔业发展思路的有关意见建议。③理论中心组补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起草拟定《临沂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该文件已由市农业农村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抓好《方案》落实,2020年,创建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个,指导沂水县成功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在2021年工作计划中,继续将创建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作为重要任务。
3、针对“开展主题教育不严实,规定动作有漏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观看视频讲座、学习体会交流分享等方式,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②党组成员均紧密结合工作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分别为全体人员或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各1次;认真撰写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深刻检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缺项、漏项等问题。③2020年12月28日,组织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围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专题研讨1次。
(二)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扎实”问题
4、针对“落实渔业扶贫政策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郯城、沂南,蒙阴、莒南4个县渔业扶贫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委托第三方完成验收。②费县新刘庄渔业休闲垂钓园项目,由于不符合生态红线要求,项目终止,资金由县财政统筹,用于扶贫使用。③兰陵县复泓生态渔业有限公司项目在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终止。为发挥好扶贫资金效益,其中扶贫资金以入股形式参股到渔民专业合作社,以分红形式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其余非扶贫渔业项目资金,投入渔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④积极实施渔业科技扶贫,发挥好乡村振兴服务团渔业分团作用,加大对渔业贫困人口技术帮扶力度,指导开展渔业养殖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稳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针对“渔业补助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已完成未验收的4个项目,已按规定进行验收。②临沂市水产养殖场鳜鱼良种场项目,因2019年机构改革,市水产养殖场被撤销,导致项目无实施主体,无法实施,该项目财政用于支持其他渔业基础建设项目。③春生鳄鱼养殖基地标准化池塘改造项目,由于存在土地租赁使用纠纷,项目无法实施,该项目财政资金由财政统筹使用。④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有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申报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6、针对“渔业技术服务推广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利用罗庄区塘崖基地作为临时试验基地,开展沙塘鳢和黄金斑的苗种人工繁育及成鱼集约化健康养殖技术研究工作,保障有关科研活动不受影响;广泛利用社会资本,已与有关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开展水产良种繁育及有关科研试验工作;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省淡水渔业研究院等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科研攻关、技术创新等工作。②组织专家组对“渔业通”信息化平台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将进继续运行“渔业通”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渔业专家、技术人员和养殖户零距离接触,提高渔业信息化水平。③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渔业分团作用,加强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打通服务渔民“最后一公里”。④与有关科研院校就发挥实验室仪器设备作用,开展有关试验、检测等工作达成合作意向;对现有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实验业务能力,发挥仪器设备作用,防止闲置浪费。⑤修订《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人员学习培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方案安排的用途使用资金。
(三)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缺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方面
7、针对“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混乱,虚列支出套取资金,‘靠渔吃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有关规定,并认真抓好落实。2020年12月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的通知》,严禁本中心工作人员违规参与本中心的招投标活动。②制定《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公章管理与使用制度》,进一步加强公章管理。③责令相关责任人员补充完善有关档案资料,并作出深刻检查。
8、针对“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彻底。没有按照2019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巡察发现市直部门单位突出问题的通报》要求,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深入自查自纠,前期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能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发放的交通和误餐补贴等已全部追回,并上交财政国库。②2019年机构改革后,中心不再承担家属院水电、物业开支等费用。积极与五里堡社区沟通,推进家属院物业自治。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修订制定《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关于有关公务活动审批流程的规定》等制度文件,加强制度约束,坚决杜绝类似问题。
9、针对“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2014—2019年,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物品,已于2020年12月完成补登记,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有关科站固定资产管理职责,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账务登记工作。②原淡水水产研究所个人挂账资金已全部追回,并上交财政国库。下一步将根据财政、审计部门意见,制定挂账资金处理核销工作方案。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账务核销;暂时不能核销的,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善相关材料,整改到位后,再按规定进行核销。③修订完善《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办理办法》及相关财务规定,在公务活动中一律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杜绝借款行为;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杜绝类似问题。④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深刻检查。
(四)关于“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偏松偏软,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方面
10、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党组书记以“弘扬沂蒙精神 创建模范机关”为题,为中心全体党员讲了专题党课;加强廉政教育,2021年1月22日,在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共临沂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2月1日,召开“严明作风、廉洁过节”专题会议,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中共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做好新春佳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大青山、压油沟红色教育基地、沂蒙红嫂祖秀莲纪念馆开展廉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3次。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督导和日常检查,中心党组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2020年向市委、市纪委各报告2次;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各科室责任进行细化,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③制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从源头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工作。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加强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市纪委文件通报,特别是结合市纪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通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防微杜渐,杜绝问题发生。加强对外派干部派驻期间的监督管理,与派驻单位紧密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干部工作、思想情况。对派出工作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实行月调度。分管领导与“红领书记”每季度进行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到“第一书记”村、“红领书记”社区、乡村振兴服务队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派驻地了解派出干部有关情况。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中心组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谈心谈话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有关制度规定,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1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一针见血”,达到了“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效果,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②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提高党务业务水平。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组织生活会等档案材料定期进行检查,建立了长效机制。③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的通知》,积极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精心准备党课讲稿,切实提高党课质量。
12、针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2020年12月1日,举办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临沂市党政机关党支部运行规范(试行)》等文件,明确支部换届规定,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党建业务能力。目前,中心共有党支部3个,各支部支委班子均已配齐,支部活动开展正常。②2020年10月29日,对已超期运行的中心直属机关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换届程序进行换届和报备,换届时中心党员应到74人,实到65人,9人请假,到会党员比例符合规定。
13、针对“党管干部原则淡化,选人用人不讲规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细则》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议事程序。②中心现有1名劳务派遣人员,已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期限至2022年1月,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余临时用工人员在2019年以前已全部清退。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市委巡察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渔业中心整体工作得到了改进提升,各项工作都有了新举措、新思路和新变化。下一步,中心领导班子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改进工作作风,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抓牢抓实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政治统领,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中心领导班子将坚持以上率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党组决策部署,自觉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整改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严格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跟踪督查,尽快全面完成;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有关县区和部门的支持配合,保证彻底整改到位。同时,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三)巩固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工作始终。机构改革后,根据机构和职能调整有关情况,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规定,把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在制度建设上。及时发现、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推广运用到推动渔业各项工作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扎实作风,持续规范提升中心工作,推动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39-8317007;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1号428室;电子邮箱:syyjjgdw@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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