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三男子被武陵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
2022-03-03 13:23: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万州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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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全力确保辖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顺利实施,万州区公安局武陵派出所不断加大禁捕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巡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近日,由该所破获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去年11月30日晚上7点多钟,武陵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辖区鹿井沟一带电鱼。获此信息后,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安排民警辅警赶赴现场。
到达鹿井沟后,民警发现远处有三个黑影正在河边“忙碌”,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辅警们悄悄靠近,发现3人正在电鱼,动作麻利、配合默契。不一会儿,他们便带着满满的“水货”上岸。民警们遂将“满载而归”的杜某、罗某、向某抓了个“人赃并获”,现场查获电鱼工具一套、渔获物无数。
随后,民警将涉嫌非法捕捞的3名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经对其打捞的渔获物称量清点:3人非法捕捞鲫鱼、鲤鱼、鲢鱼共83条。
到案后,罗某、向某、杜某3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禁渔工具、方法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罗某交代:前两天,自己想烧点鲫鱼吃,便邀约朋友向某、杜某,去鹿井沟电鱼,3人一拍即合。为防止白天电鱼会被人发现,他们约定11月30日晚上,待天黑后一同前往目的地,随后携带电鱼工具、头灯、塑料桶等到河边电鱼,谁知在返回途中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犯罪嫌疑人罗某、向某、杜某电鱼的河流系长江水系郭村河一级支流,并且三人的作案时间系禁渔期。后经万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定,三人的捕捞工具为电鱼作业工具,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依法移送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警方提醒
电、毒、炸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鱼方式。电鱼更是灭绝性的捕捞行为,该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电鱼时不分种类、大小,都会对周边水生生物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环境的平衡。而非法电鱼行为,既破坏生态环境,又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极大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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