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谈好30元一斤的虾 朋友帮讲价反成32元一斤 |
2014-01-26 08:1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
|     1月24日家住西城的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水产市场买虾,本想讲价,结果从30元讲到了32元,”着实让他觉得很意外。
张先生告诉记者,为确保买到足够新鲜的虾,24日早上5点半左右就到了西城云门山路上的西苑水产市场。据张先生介绍,天未亮时西苑市场内部早已熙熙攘攘。买虾就是为了准备自己家的年夜饭,所以张先生决定购买市场门口临时摊位售卖的不加冰块的“散虾”。 张先生介绍,商量好价格,正打算按照30元一斤的价格买七斤的时候,一位常年给西苑市场某摊贩送货的朋友正好经过。因为这个朋友也与卖虾的摊主认识,一看张先生在买虾就对摊主说了句,“这人是我们村的,给够秤啊!”听到这话,摊主立即改口:“给你算32元一斤。”张先生顿时觉得很奇怪,并问摊主为何涨价。摊主当即表示:“30一斤的秤比较虚,按32元一斤我们能够保证不缺斤少两。”在称重完成之后,摊贩对张先生直言道,“买海鲜缺斤少两是普遍现象,要是够秤我们挣不着钱。”张先生说,知道买海货不足秤是水产市场的“潜规则”,通常都是差几块钱,回家才发现,所以大都不了了之。随后,记者通过西苑水产市场附近水产店的店主刘义晓了解到,海鲜商贩缺斤少两的现象十分常见。“有的商户会自备一套‘特殊度量衡’,一斤可能才8两左右。”因为海鲜等水产类商品体积小、单价贵,少一两就是一块纯利润,卖的多利润自然就多。另外,通过加冰或者水来增加“虚重”,也是常见的缺斤短两方式。记者咨询区消协工作人员了解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时有权向商家索取发票。遇到这种缺斤短两的情况,可以凭借留存的发票,证明摊贩存在的不合法行为,并拨打区消协投诉电话8998315举报,负责该片区的工作人员将会尽快对不合法电子秤进行查处。 (记者 夏茗)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