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禁渔期制度落实,3月5日至6日,都匀市水产站、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对城区内超市、农贸市场水等重点单位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水产品进货渠道台账、销售记录、销售标签、水产品产地证明、鲜活、冷冻、冰鲜水产品质量等方面内容。发放《禁渔通知》16份,持续强化宣传禁渔期禁止销售野鱼,发放《关于禁止使用违禁渔药品通知》11份,并对18户水产品经营户进行货品来源登记。
    通过检查发现,该市水产品经营商对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各项记录详细完整,进货票据完备,未发现销售腐烂变质的水产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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