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从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2015年第44号),批准对“嘉儒蛤”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福清市第一个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
    福清市素有“花蛤之乡”的美称,是全国花蛤和养殖所需苗种的重要区域。2012年,福清市嘉儒蛤养殖面积达2620公顷,产量达51000吨。2010年—2012年,全市嘉儒蛤垦区育苗面积达4140公顷,年产嘉儒蛤苗7150亿粒,年产值达1.5亿元。福清市现有嘉儒蛤净化加工企业4家,年加工商品蛤3800吨,年出口创汇1500万美元,已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花蛤垦区土池育苗基地。
    作为福清市水产产业的主要产品之一,嘉儒蛤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将极大地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有效保护嘉儒蛤的质量特色,提高嘉儒蛤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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