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召开贝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暨预警防范工作会议 |
2012-08-03 16:39: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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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辽宁省贝类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于7月31日在丹东东港市召开了全省贝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暨预警防范工作会议。辽宁省部分贝类专家、沿海有关地区和贝类生产区域划型示范县负责贝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及管理机构负责人、承担贝类生产区域划型和监测任务的科研院所及检测机构业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6家重点贝类养殖企业负责人特邀参会。厅长助理陈来钊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厅质监处处长陈全玺主持。    
    会议首先通报了辽宁省近期开展贝类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情况,承检机构对监测结果及影响贝类产品质量安全因素进行了分析;沿海各市及部分重点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近期开展以织纹螺为重点的贝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汇报;贝类养殖企业代表介绍了贝类养殖现状及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控制情况。省水产苗种管理局就不合格贝类养殖单位开展执法处罚工作进行了部署。
    陈来钊助理在讲话中指出,当前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贝类产品为重中之重,要求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管控,确保贝类产品质量安全。一要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全程监管;二要加强贝类产品源头监管,依法监管。三要加强贝类产品流通和食用环节的监管,强化与工商、卫生等部门沟通协作;四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性工作,推进检测机构与监管机构建设;五要加强宣传培训,着力提高养殖企业负责人及消费者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六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和掌握贝类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为确保全省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省厅集中力量,采取七项措施,全面加强贝类产品安全监管。一是于5月3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贝类产品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把贝类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二是于6月21日召开全省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加强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三是全面开展贝类质量安全摸底调查工作;四是开展贝类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摸排风险隐患;五是对重点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六是召开贝类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暨预警防范工作会议,抓好风险点控制;七是开展贝类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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